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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1日起,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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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志志愿者 发表于 2019-1-2 15:16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本帖最后由 齐志志愿者 于 2019-1-2 15:19 编辑



2019年1月1日起,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


新年新气象。 2019年1月1日起, 将有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, 快来看看~
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


       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,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六项支出将首次作为专项附加扣除,该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实施。


手机卡可异地销户



       工信部已经要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最迟于2018年11月1日试行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,2019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。


计划生育补助实行国家标准



      《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》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《方案》提出,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,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。


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


       从2019年1月1日起,将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


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



自2019年1月1日起,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(第六版)。


      出生医学证明(第六版)将出生医学证明(第五版)封底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”字样更改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”。


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实施


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
       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、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。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了“身份号码”,并保证其唯一性,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规范更便捷更高效。


首部电商法整治网购乱象


       2019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正式实施。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。拒退押金、恶意搭售,最高将面临50万元罚款。恶意刷好评、擅自删差评也被明令禁止。


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调整



       自2019年1月1日起,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,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: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,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。


海外中国公民护照政策调整



       海外中国公民护照申办的受理范围将进一步扩大,申请材料要求进一步放宽,未成年人办证也将更加便利。相关政策调整,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


港澳货物零关税进入内地



      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,并报国务院批准,自2019年1月1日起,根据内地与香港、澳门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,对原产于香港、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。


多种抗癌药原料实行零关税


       自2019年1月1日起,我国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,对94项能源资源产业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。其中药品原料方面包括多种抗癌药原料和罕见病药原料,2019年暂定税率均为0。


价格听证制度将更加完善


       国家发改委2018年12月13日公布修订后的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,提出鼓励试点开展定价网络听证,规范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,避免消费者“被代表”的情况发生。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。
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来源:  凤凰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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